※ 申請退(換)貨前,請務必先聯絡我們並詳閱以下說明 ※

海外訂單恕不適用本退(換)貨規則 ● The Policies are Not applicable to Overseas Purchase Order

依台灣【消費者保護法】規定,本店提供台灣消費者收受商品後【7天】猶豫期之權利,非試(使)用期!自您收訖商品後,隔天起算【7天】內,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,請您先以電話或Email聯絡我們,本店將立即為您處理退貨事宜,並請您注意以下事項:

1. 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,請聯絡我們,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。「皮革本身帶有自然皺褶與血管紋路、細微傷痕等情事除外

2. 如您需辦理退貨時,請聯絡我們,並提供以下資訊:A.訂單號碼, B.姓名、聯絡電話及E-mail地址, C.取(送)件地址, D.退貨原因 (非必填)。我們將於留言次日起【2個工作天內】與您聯繫並處理退貨事宜。

3. 當您欲退貨時,依【民法】規定,您與本店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,因此:

  • A. 請您維持商品之全新且未使用的狀態,並請確保主要商品、商品防塵袋、紙盒等包裝及使用說明卡、防磨紙卡等附件均無任何遺漏且完整無損,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以便本店鋪為您處理退(換)貨事宜。若隨貨附有贈品,退貨時,也須一併寄回。
  • B. 若商品經使()用或包裝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刮痕、髒污等情況時,恕無法接受退()若為包材破損不完整、贈品遺失之情況,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時,本店將向您酌收前等回復原狀之費用。

4. 若超過【7天】猶豫期,本店將僅提供維修服務,恕不接受退(換)貨,敬請見諒。

5. 在收到退貨商品並確認無誤後,我們將在【7個工作天內】退款給您。退款方式將依照您當初的付款方式進行後續退款。

6. 鑑賞期內的退貨,本公司將負擔運費,僅以【一次】為限。特殊情事如商品有非人為的瑕疵或運送途中損壞等,不在此限。「皮革本身帶有自然皺褶與血管紋路、細微傷痕等情事除外

7. 退貨請保留原商品包裝(含商品盒及配件)及外箱,以免影響退貨權益。

8. 當您退運商品時,請主動向物流(超商)人員索取單據(如配送收執聯),並保留至退換貨程序完成,以利日後查詢。

9. 非於本官網下單購買者,請利用原購買平台之退換貨機制申請。